若要将您的项目同步到 iPhone、iPad 或 iPod 等设备,或者在使用 Apple TV 的家庭影院系统上播放您的项目,您必须将该项目发送到 iTunes。共有两种方法可选取与 iTunes 兼容的格式来共享您的项目。
选取“共享”>“Apple 设备”。
在“共享”窗口中,点按顶部显示的 Apple 设备。
如果希望将共享文件添加到您的 iTunes 资料库,请选择“添加到 iTunes”。
当您点按的设备显示在窗口的中心位置时,请点按“共享”。
输出项目所需的时间取决于影片的大小,以及您是否一次性渲染多个影片大小。若要监控渲染进度,请使用 Share Monitor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关于 Share Monitor。
选取“共享”>“Apple 设备”。
在“共享”窗口中,点按顶部显示的 Apple 设备。
“共享”窗口会显示有关文件的基本详细信息(大小和分辨率),并列出兼容的 Apple 设备。虽然选择 iPod 会使得到的文件与所有 Apple 设备都兼容,但是该文件在 iPad 或 Apple TV 上播放时的分辨率质量可能不太理想。
如果希望将共享文件添加到您的 iTunes 资料库,请选择“添加到 iTunes”。
若要指定其他选项,请点按“显示详细信息”,然后打开“选项”面板。
在“选项”面板中,选取用于微调渲染输出的设置:
若要指定其他特定于 Motion 的选项,请打开“渲染”面板。
有关在“渲染”面板中提供的选项的更多信息,请参阅用于共享的渲染选项。
若要使用后台渲染,请打开“高级”面板。
有关后台渲染的更多信息,请参阅后台渲染。
若要查看有关要输出的文件的详细信息,请打开“摘要”面板。
如果您对设置感到满意,请点按“共享”。
输出项目所需的时间取决于影片的大小、要渲染的影片大小数量以及所选的“渲染”设置。您可以使用 Share Monitor 监控渲染进度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关于 Share Monitor。
如果选择了“添加到 iTunes”选项,将会打开 iTunes(若尚未打开),而且在其中显示新输出媒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