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图像和几何图形对象

在复制器中使用图像和几何图形对象的方式共有两种:作为单元源或作为形状源。当用作单元源时,会在图案中复制图像或几何图形对象来创建重复元素 — 屏幕“马赛克”中的“拼贴”。作为形状源使用时,几何图形对象(如圆形或贝塞尔形状)会定义复制器图案的形状。也就是说,元素会沿着形状的边缘放置。

备注: 从“形状”弹出式菜单中选取了“几何图形”时,不能将图像对象用作形状源。

当用作“几何图形”源时,图像(如静止图像或片段)几何图形对象可用于指定复制器图案的形状。以下部分说明了将图像和几何图形对象用作形状源和元素源的方法。

若要将图像用作屏幕元素的源
  1. 导入要用作重复元素源的图像。

  2. 选择图像,然后执行以下一项操作:

    • 在工具栏中点按“复制”按钮。

    • 选取“对象”>“复制”(或按 L 键)。

若要将图像用作复制器图案的形状源
  1. 导入要在现有复制器中用作图案形状的图像。

  2. 从“复制器”检查器的“形状”弹出式菜单中选取“图像”。

    “图像源”池出现在检查器和 HUD 中。

    Figure. Replicator Inspector showing Image Source well.
  3. 将图像从“层”列表拖到“图像源”池中。

  4. 当鼠标指针变成一个弯箭头时,松开鼠标键。

    图像的缩略图出现在池中。

    备注: 由于“层”列表中的源图像会停用,因此在您的项目中变为不可见。

  5. 从“排列”弹出式菜单中选取一个选项。

若要将几何图形形状用作屏幕元素的源
  1. 创建或导入要用作重复元素源的几何图形对象(形状或笔画)。

  2. 选择几何图形对象,然后执行以下一项操作:

    • 在工具栏中点按“复制”按钮。

    • 选取“对象”>“复制”(或按 L 键)。

若要将几何图形对象用作复制器图案的形状源
  1. 导入(或绘制)要在现有复制器中用作图案形状的形状。

  2. 从“复制器”检查器的“形状”弹出式菜单选择“几何图形”。

    “形状源”池出现在检查器和 HUD 中。

  3. 将形状从“层”列表拖到“形状源”池中。

    Figure. Replicator Inspector showing Shape Source well.
  4. 当鼠标指针变成一个弯箭头时,松开鼠标键。

    形状的缩略图出现在池中,用作复制器形状源。

    备注: 由于“层”列表中的源图像会停用,因此在您的项目中变为不可见。